2014年2月22日

十萬分感謝!

哇!十萬次點閱耶!

想要來說些什麼的當下,忍不住噗呲地笑了出來,腦海裡又冒出了那個尷尬的情境,出版社社長說:「我們看過你的部落格了,點閱率還蠻低的。(笑)」也的確,正妹不慎走光,也許瞬間就有六位數的點擊。哈,十萬次其實還是很多啦,連續按會抽筋,也足夠摧毀一顆滑鼠的左鍵。

2007年5月,Reggie's experience的開幕文是這樣寫著:

"少了文字的相簿,容易將旅行中的感受埋沒在記憶裡。2006的澳洲北領地後,愛上blog這種紀錄旅行的方式。就從這裡開始,希望除了有放過長假的證明,還有滿滿背起相機勇闖天涯的足跡。"

我一直默默地把它當一回事,用直觀的想法生產出「OH!這就是Reggie會寫出來的東西」。2007至今,PO了主題涵蓋四大洲的一百多篇文、投稿數篇雜誌生態報導跟一本書。回頭看,也算是對開幕時寫下的期許有個交待。走走寫寫,不純粹是基於興趣,我並沒有源源不絕的熱情跟勇氣去開始每個陌生的旅行,特別是那些對大部分人來說又遠又冷門的國家。不過有時我會想著,「也許有些讀者正在電腦螢幕前期待你寫些甚麼」,該類自以膨脹的念頭是很神奇的事,常常會有莫名奇妙的動力產生。我想點閱率越多跟一些鼓勵的反饋,對我而言應該比較接近這種意義。

所以這東西對我來說並非什麼重要的KPI,版主也決定不像企業春酒一樣喊出「讓我們一起來創造下一個十萬!」這種鬼話。下一個十萬?搞不好blogger平台的壽命還撐不到那個時候呢!


電視裡的HBL高中球員因五犯畢業,無法再替場上落後的球隊追分,毛巾蓋在頭上掩面痛哭,這是近來讓我感覺最熱血的畫面。有鑑於此,我想我應該多親身發掘一些像是,賽倫蓋地大草原上的馬賽戰士因為要保護部落裡的牲畜,獨自拿長矛對幹一群鬣狗的壯烈場面。只要是曾寫在Lonely Planet上的,應該就是到得了的地方。是不是啊!各位小熱血!(小熱血聽起來很像是會擺在百頁豆腐旁邊的東西XD)

R0015181

偶爾進來逛逛,當你發現有新文章出現,就用「這傢伙又跑到哪裡爽了?」的心態點進去,也可留下幾個文字。
--->這是版主最建議的使用方法。

十萬分感謝!各位

Reggie

4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那就留下對於生活旅行的紀錄。
對於生活,對於風城,以旅行者觀察生態的角度,留下。

Reggie 提到...

那就,感謝你的留言
我也希望如此!

Rudolph 提到...

不得不提一下

拎北很怕 blogger 不幹了.....

Reggie 提到...

拎北嘛係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