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22日

十萬分感謝!

哇!十萬次點閱耶!

想要來說些什麼的當下,忍不住噗呲地笑了出來,腦海裡又冒出了那個尷尬的情境,出版社社長說:「我們看過你的部落格了,點閱率還蠻低的。(笑)」也的確,正妹不慎走光,也許瞬間就有六位數的點擊。哈,十萬次其實還是很多啦,連續按會抽筋,也足夠摧毀一顆滑鼠的左鍵。

2007年5月,Reggie's experience的開幕文是這樣寫著:

"少了文字的相簿,容易將旅行中的感受埋沒在記憶裡。2006的澳洲北領地後,愛上blog這種紀錄旅行的方式。就從這裡開始,希望除了有放過長假的證明,還有滿滿背起相機勇闖天涯的足跡。"

我一直默默地把它當一回事,用直觀的想法生產出「OH!這就是Reggie會寫出來的東西」。2007至今,PO了主題涵蓋四大洲的一百多篇文、投稿數篇雜誌生態報導跟一本書。回頭看,也算是對開幕時寫下的期許有個交待。走走寫寫,不純粹是基於興趣,我並沒有源源不絕的熱情跟勇氣去開始每個陌生的旅行,特別是那些對大部分人來說又遠又冷門的國家。不過有時我會想著,「也許有些讀者正在電腦螢幕前期待你寫些甚麼」,該類自以膨脹的念頭是很神奇的事,常常會有莫名奇妙的動力產生。我想點閱率越多跟一些鼓勵的反饋,對我而言應該比較接近這種意義。

所以這東西對我來說並非什麼重要的KPI,版主也決定不像企業春酒一樣喊出「讓我們一起來創造下一個十萬!」這種鬼話。下一個十萬?搞不好blogger平台的壽命還撐不到那個時候呢!


電視裡的HBL高中球員因五犯畢業,無法再替場上落後的球隊追分,毛巾蓋在頭上掩面痛哭,這是近來讓我感覺最熱血的畫面。有鑑於此,我想我應該多親身發掘一些像是,賽倫蓋地大草原上的馬賽戰士因為要保護部落裡的牲畜,獨自拿長矛對幹一群鬣狗的壯烈場面。只要是曾寫在Lonely Planet上的,應該就是到得了的地方。是不是啊!各位小熱血!(小熱血聽起來很像是會擺在百頁豆腐旁邊的東西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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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爾進來逛逛,當你發現有新文章出現,就用「這傢伙又跑到哪裡爽了?」的心態點進去,也可留下幾個文字。
--->這是版主最建議的使用方法。

十萬分感謝!各位

Regg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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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2月2日

青雨小旅行 --縱谷,海岸山脈的另一邊

有生以來的幾次,不管是南下或北上,當面臨台九線跟台十一線的抉擇時,我總毫不猶豫地選擇濱太平洋的台十一線。最大的原因,很可能是中學時期參加過一次救國團的東海岸單車之旅,始終念念不忘。後來,迷上了衝浪,更不得不展現對海岸公路的死忠。

因為是帶嬰兒出遊,從未嘗試過的長途旅行組合,這回環島從屏東北上時,決定換個口味,改走海岸山脈的另一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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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十石山,上山的路況遠比我想像中難開許多。

飽和的橘色是我最喜歡的顏色之一,現階段在我心中,如果把它跟粉紅色的櫻花相比,恐怕對金針花的喜愛已經超過櫻花的百倍。每回當見到色彩飽滿的花朵,總會想起南哥的《花若離枝》「…紅花無香味,香花亦無紅豔時…」。所以金針花有香味嗎?我才知道這詞寫的是一個生物的定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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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針花,一旦盛開就失去採收的價值。滿山遍野的金色花海,其實是農夫留下來的好意,所當你決定買幾包金針回去當伴手禮時,拜託就別再殺價了。

媽媽又講悄悄話了
山上飄下了一陣小雨,溫度也開始讓人覺得有些涼意。青雨有點睏了,媽媽裹上了薄毯,講了一些悄悄話。不過你也知道,睡覺前的小嬰兒,通常是很歡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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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野高台,即使沒有熱氣球還是很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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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全台灣極少數、會讓人產生直接用肉身滾下去衝動的下坡。青雨學會坐其實才不久,腰桿打得挺直,媽媽位於下風處防守。「小青雨,要坐好喔,爸爸剛剛滾下去,雜草都跑到內褲裡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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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即將邁入2014的時候,全家緊盯電視,101的演火即將噴發。長榮航空買下了關鍵時刻之前的幾個廣告時段,金城武反覆出現,廣告意境拍得太美,我甚至也沒那麼期待煙火了。說起來,長榮航空也的確愛台灣,私心地把無可匹敵的池上稻田擺在最高潮的結尾,廣告前面介紹了幾個航點,顯得一點都不重要。每每,總會等金城武最後喝那杯茶,騎那段單車。

青雨環島也來到了池上,發自內心地說,我覺得這是一大片比廣告意境還美的稻田。

YAH!   I  SEE  YOU
YAH! I SEE YO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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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青雨剛剛學會揮手打招呼,愛現得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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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平鄉,布農部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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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為天兔的颱風,徹底把我們困在台灣的東南角,當天龍國還在嚷嚷不歡迎未達放假標準的颱風時,我們身在全台灣降雨量前三名的鄉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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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感謝布農部落的白牧師,風雨交加的天候,免費讓我們多留一晚。

被颱風困住時,一直煩惱著蘇花公路會不會因此而中斷,現在寫到,才想起自己曾說過這樣的話:「就算是煩惱,也要煩惱著以前沒煩惱過的煩惱,這樣才稱得上旅行吧!」哈哈,那才會化成難忘的回憶。有些事,如果沒有持續一直做,你會開始懷疑這樣的事,是否為活著所必須?自己的某種天分是不是在衰退中?我說的是旅行,讓自己放逐在不穩定狀態下的生活,然後寫作,在臉書入侵、這種快速訊息傳遞的步調下,還要留下一些稍微可以持久一點的圖文。

過去那麼鍾情濱太平洋的台十一線,這回是真的得好好思考了,縱谷,巴不得想再多待幾天。我在想,對花東熟悉的人,可能看了會說:「感慨是有這麼氾濫就是了。」慚愧慚愧,台灣還有太多美麗的密境沒走過,總覺得如果是這樣被嘲笑著,也要用著「虛心接受」的心態來回應呀!

話說回來,青雨出生的第一年,去過的地方,已經跟我高中畢業時差不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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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8日

台灣衝浪文學,《浪人之歌》

前些日子,FB上浪人掛的好友,不尋常地流傳著一本新書的消息(衝浪的人通常不幹這種事)。《浪人之歌》,號稱台灣第一本衝浪文學,為了謹守對衝浪的虔誠,搶在它還沒上市之前,立馬網上訂購了一本。

(事先若知道了它是一本與旅遊文學沾上邊的書,也許我會先考慮再三。自從寫了一本遊記後,愛翻旅遊書籍的狂熱幾乎完全被澆熄,原因是無意間養成了用編輯角度看書這該死的習慣。「這段際遇寫得太唬爛」、「這段介紹描述太沒深度」、「照片擺在這頁恰到好處」……翻到爛書就譙幾句「這樣也能出書」,翻到好書充其量也只覺得「專業」,無關乎寫的是不是有興趣的地方。喪失對某種書籍的熱情,說實在也是蠻可悲的事。)

無論如何,它紮實地躺在我手上了,後來甚至捨不得太早讀完。


芋仔說:「浪人一定要配威士忌?」...我說這不是廢話嗎!?

書的開始,從台灣東南角的海岸線寫起。南灣、佳樂水、九棚、東河,一般不對衝浪感興趣的人,除了假環島之名,恐怕一輩子也不會經過的路線。2009年初,騎單車環島,在台灣生活將近三十年,才第一次用雙眼驗證了台灣最美麗的角落。墾丁或許太觀光了一點,但一路從佳樂水北上後,那根本是不像台灣的另一個國度。猶記在滿州看見一隻獼猴爬到了一頭牛的背上,頗有東南亞鄉村的味道。旭海沿線的小徑,至今仍是最美好的單車回憶。作者在第71頁提到:「我第一次走台二十六線九棚至旭海路段時,真切被路上的景致所感動。」真是無法同意再多。也許起身前往的機會寥寥可數,卻像是念著老朋友、一輩子都會想著要去複習的私人地點。

說起來,認真迷上衝浪也算才是這兩三年的事。當意識到這一小段海岸線,有全台灣最好的浪況,不禁也要附和著:「如此化外之境才配得上這般好浪呀!」旅行就是這麼奇妙的事,旅人在人生的各個階段,專注的事物改變著,即便是絲毫沒變的相同地點,也會有不同的體悟。

第99頁,有一張我最喜歡的照片,一位浪人看似在天氣不怎麼樣的海平面上等浪。天空灰矇矇,海面上飄著雨,極爛的天氣,可想而知,岸上的人們可能趕著找地方躲雨,心裡忍不住幾句咒罵。經驗法則而言,不是什麼適合衝浪的好氣象,浪況好不好是其次,就怕突如其來的落雷。但有時,浪人就是固執地、甘心坐在板上載浮載沈。我說那是種儀式,是種邪教的儀式,浪人正毫無保留地向大海訴說。祂寬容地聽完你的告解,還寬容地允許你就地撒泡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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堤防上的涼亭,枯等西岸的浪潮,明知道不會有什麼好浪,浪板還是綁上了車頂。說穿了是不甘心,人活到了某種年紀,踏入了家庭生活,可以自我放逐或呼朋引伴的時間自然也少(別誤會,這可不是一種抱怨)。對我來說,可以盡情與大海親近的時刻,就是那輪班的白天空檔,偏偏風平浪靜。

所謂衝浪客,表象似乎該是呼朋引伴、啤酒、狂歡,是嗎?應該是吧,如果是一群大學生呼朋引伴到南灣住個幾晚。我所感受到的衝浪運動是更孤獨一點的,也許是西岸浪軟surfer較少,或者是常出現在工作日的白天,除了附近俱樂部的熟臉孔,其他幾乎都是獨自默默載著板子下浪。微笑點個頭,或者簡單寒暄幾句,順便看腳踝附近那塊白白的是regular還是goofy。

西岸夏天的浪真的鳥(作者完全忽略),除非路線恰到好處的颱風光臨,若整個夏天都沒有颱風,西岸surfer恐爆發憂鬱潮。季節轉換的春秋偶有佳作,剩下,就得在堤防頭對冷冽的東北季風證明自己的鐵桿。即便如此,也甘於沈迷,頭髮越留越長、皮膚越曬越黑。你說這不是入了邪教是什麼?

前幾天才發現,前英格蘭國腳、利物浦前鋒麥可歐文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。今年三月他低調地在個人網站上以一封公開信宣布退休,沒有記者會,沒有接受採訪。學生時代,我在籃球場上揮霍了高中歲月,在紅土棒球場裡度過了好幾個寒暑假,不過後來沒有打到世界杯。跟籃框還有投手丘也沒有發生跟大海一樣的感情,什麼感情?就是作者寫到有位搬到九棚村的老海人,要跟大海長相廝守的衝動。呼~好在我成長的過程沒有接觸到足球,不然明年還要到巴西比賽,我空不出那麼長的時間。(這段不知道在寫什麼,可跳過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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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始終認為,衝浪是一門技術門檻很高的運動。它的本質很乏味,是需要高度訓練、水裡來浪上走的競技,更掃興的是,它講求先來後到的地域倫理。這次下水體會到了某種重心的轉移,甚至只是準確判斷了幾道好浪,覺得有點心得。下次類似的場景,可能就淪落到浪花洗衣機裡翻滾。不過持之以恆終究你會上癮,因為你對幹的是大自然,在它身上,因為挫折你學會敬畏,然後,你會慢慢嚐到一點甜頭。

就說了,跟籃框還有投手丘是很難發生這種感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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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的浪聞名,卻從未下水過體驗過。帶青雨環島時,刻意繞到了金樽漁港,可惜碰上了名為天兔的颱風。outside滔天巨浪,inside白花翻滾,下水的機率是零。老天爺或許怕我爽到一次就上癮吧,漫漫長路還挺累人的。

《浪人之歌》介紹了不少台灣的衝浪野人。先別笑,絕不是要跟寶桀研究什麼神秘大腳靈長類,衝浪聖經—《衝浪之書》具體為「衝浪野人(The feral surfer)」下了註解:

"衝浪野人為追求令他著迷的事物而犧牲了世俗的一切欲望。他曾見識過衝浪的極樂境界並大開眼界而為此他亦欲投身其中。"

所描述的,事實上是七零年代至世界各地探險尋找隱世浪點的surfer,離群居索,無畏蠻荒,只為了一個目的,賴在海邊。

台灣的海岸線,除了阿壹朗古道,幾乎三步一間7-11,恐怕難有如修行者般的衝浪野人。但著迷於太平洋能量,拋棄都市生活,而向東岸集中的現代衝浪野人,一直以來都存在著,而且族群有越來越多的趨勢。《浪人之歌》描述到的每位東岸浪人,故事都動人,因為熱愛衝浪的讀者,內心也都埋藏「賴在海邊」的想望。當然,也因為哲學家的筆觸,把人跟海的情感寫得更細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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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說有什麼要挑剔的地方(光說好話就不夠誠懇了),首推漏漏長的序還有推薦文。邊翻著漂亮的文字,我邊懷疑著,這些名人、名作家是否也曾在海面上出現過?再者就是那句副標—【我不在浪上,就在……】,我忍不住會想:「這傢伙不是才剛跑去咖啡館嗎?」浪人之歌四個字對我來說,已經夠純粹。

當手上已經握著板子,眼前是條理分明的鏡面長浪,我想你應該會盡可能忽略沿路漂亮的小花或比基尼(快速掃瞄)。你只想趕快讓皮膚碰到海水,有波動的海水,是吧!?

書皮內頁的作者簡介很妙,「他擅長硬派的事物:哲學與海浪,他寫柔軟的詩」。哈哈,是剛柔並濟、萬中選一的奇人。感謝作者吳懷晨,寫出台灣第一本有在地節奏、有詩意、有血有肉的衝浪文學。除了聽Jack Johnson、Youtube看Kelly Slater幹大浪,又讓我等浪人多了一種讓靈魂出竅到海上的媒介,藥效雖慢,滲透度卻極強。

毫無懸念,這是我今年看過最好看的一本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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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0日

Before you di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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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處處可見神佛,我覺得還不算是個宗教氣息濃厚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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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人的眼中,甚至還是電玩的場景。寫吳哥窟的人,講到塔普倫寺,不免要特別強調是《古墓奇兵》拍攝的地點。但一想到已經是十幾年前的賣座片,而且我都在看穿緊身背心的青春裘莉,電影跟巨木盤根錯節的古廟,著實無法連結。(結果自己還不是扯到了電影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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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吳哥窟不是關閉起來整修了?」
很奇怪,關於吳哥窟這是很常聽到的一種謠言。基本上,觀光是貧窮的柬埔寨政府主要收入之一,完全關閉是不可能的事(說真的,佔地大、景點又多,要封也不知道要從何封起)。吳哥窟遺跡的確時時刻刻在整修,畢竟超過千年的古蹟,風化、日曬雨淋或多多少少的人為破壞,總是要花些功夫修整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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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爬小吳哥這件事,似乎就真的不一定被允許了。

公元兩千年以前,參訪過柬埔寨的人可謂寥寥無幾,有幸在那個時期親眼目睹吳哥窟遺跡,回國大可驕傲地說去了一趟秘境探險。時至今日,吳哥窟每年迎來超過兩百萬的外國遊客,鄰近的暹粒市還有不少五星級飯店。去年的緬甸旅行,曾在曼德勒碰到一對資深的澳洲背包客夫婦,對柬埔寨這二十年的改變大為感嘆。市儈的商家、旅遊業者,當地人漸漸失去了高棉人的質樸。因為年紀大上我許多,不好意思把話說得太直。

不就是旅人的私心,柬埔寨這世外桃源,你(我)享受著,同時也慢慢侵蝕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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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戎寺。想出把微笑留在建築物上的人,註定要讓吳哥窟名垂千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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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史上最厲害的微笑,連蒙娜麗莎都比不上,千年之後依然深植人心。與大吳哥面對面的旅人,總覺得人臉石雕是發自內心對著他笑,因此不多按幾下快門,是不會善罷干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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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跡在近代動亂的歷史中,如越戰、赤柬等,遭受到無情的破壞。就像照片中身首異處的石雕,頭部可能已經在國外某個古董店裡(特愛佛頭的品東西家居之類(誤)),身上開的幾個小洞像是原本要一併打包的支撐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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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永無止盡的遊客漩渦,但它的範圍實在太大,你總可以找到一個舒服的角落,沈思或者小睡片刻。變身塔,是我小小的秘密基地。

其實我對古蹟的歷史一點興趣都沒有,所以盡可能用一種膚淺的、忽略吳哥來龍去脈角度的角度寫這篇文章。抱持著偏執的美感,也偷偷找尋自己的旅行樂趣,觀察、相處跟吳哥窟共存的人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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虔誠的人,舉頭三尺自有神明,旁邊拿相機的也取著自己想要的鏡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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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護古蹟的警衛,我很想上前跟他閒聊幾句,不過他的表情並不很和善。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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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澳洲夫婦的感慨,可能多少跟這現象有關,景點周圍越來越多"積極"的小販。柬埔寨的旅行是發生在2006年,當時雖不斷被包圍,感受還算友善。後來去了一趟印度之後,才深深體會,吳哥窟附近追著人跑、辛苦賺錢的大人小孩,根本連"煩"都稱不上。幾年後的今日,情況是怎樣,就真的不清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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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子嬉戲的場景隨處可見,我猜想這可能跟柬普寨近十年的改革開放有些關連。各個景點,總是充滿叫賣飲料或紀念品的小孩子。或許是受到類似禁止童工的法律限制,問到年紀,不管大大小小一律都回答自己14歲,觀光客有眼睛都看得出來的差異,令人啼笑皆非。(這位可愛的小女孩是連說話都還不會啦)


大多數的小孩子叫賣雖黏人,多半沒有惡意。有一次的經驗卻不得不令我感到疑惑,忘記是在哪座古蹟發生的事了,正當我和Chloe下嘟嘟車要往入口前進時,一大群小朋友便一擁而上,我們一如往常地微笑外加「No, thanks!」快步離去,後來有隱約聽到「Sir, if you need cold drink when you are back, you can tell me.」

不經意的說了「ok, ok.」,坦白講我只想趕快離開這個有點混亂的場面。後來Chloe覺得渴,我便隨手用一塊美金向其中的一位小朋友買了兩罐可樂,這下可好了,一個小女孩大老遠衝過來,含著淚光地講了一大串英文,內容大概是:「你不是說好要買我的飲料嗎?怎麼買他的!」泛紅的小眼眶徹底讓我感到愧疚,當下叫她再拿兩瓶過來,何苦為了一塊美金傷了小女孩的心。正當還帶著愧疚要離開時,另外一個小女孩過來跟我講了類似的話,雖然這次她沒有含著淚光。這件事讓我後來沈默了許久……好吧,我寧可相信那不是精湛的演技,那不是高超的銷售手法。「小女孩,笑一笑,下次不要再哭了」


有一次一個賣著竹編手環的小女孩在我身旁叫賣兼聊天,突然拿著其中一個手環跟我說「Sir, this one give you, for good luck!」,擋不住小女孩的可愛與熱情,當場用一塊美金跟她買了一把不知該作何用途的手環。會不會又是另一種高明的手段?對我相當管用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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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故事的3712。直接稱呼他3712其實有點不太禮貌,他的名字叫Bun Vibol,是在柬普寨這幾天為我們服務的嘟嘟車司機,嘟嘟車在暹粒的市區幾乎隨處可見,功能等同於計程車,只要價錢談好,他可載你到任何地方,一般來說包日的行情在10美元左右。會找上他,完全是因為我們在腳踏車出租店閒晃時,他剛好就在旁邊,沒有預定的旅遊方式,一搭上他的車便是好幾天。

一直到要離開的前一晚,才在路邊攤坐下來跟他好好聊一下。39歲的Vibol當嘟嘟車司機不過四年多,就像多數的司機,直到公元兩千年左右,柬普寨政局趨於穩定,國外遊客大量湧入吳哥窟,才改賺觀光客的錢。Vibol有柬普寨人一貫的害羞保守,每當溝通不良時,那種內向的微笑令我印象深刻。除了母語,僅懂些許的英文,言談之中也聽到他想學中文跟其他外語的渴望,語言畢竟是幹這行極大的優勢。

載過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,自然也有著到其他國家的夢想,但一提到這個,他便帶著淡淡的苦笑說「But I have no money…」。泰國是他唯一到過的其他國家,我想可能跟泰柬兩國多年來糾葛不清的歷史背景有關。他埋怨到泰國政府老是喜歡把柬普寨塑造成極度動盪不安的國家,顯然對泰國並沒有太大的好感。只能奢望柬普寨會像其他亞洲國家,有經濟起飛的一天,那麼Vibol距離他的夢想或許會近一點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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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bol強力推薦鴨仔蛋……「最好吃的是白白的那一小塊。」嘔~到底是那一塊,五臟六腑的嘔吐感直衝腦門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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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bol回頭望一望我們,「要不要付這筆錢呢?」

往洞里薩湖唯一的一條路,設有讓人強迫中獎的繳費匝口。簡單的說就是,如果要經過這條路,你就非得連搭船的票一起買。這跟當初設定隨處走走晃晃的目的大不相同,因為在台灣搭船的回憶,只有滿是加速暈船的柴油味。更加氣憤的是,搭船的費用竟從印象中的每人10USD變成15USD,Chloe不甘搭船費就地漲價,堅持不進去,於是我們一行人就僵持在管制匝口。裡面的官員按終於耐不住出來詢問,最後跟我說了一大串英文來說明10跟15的差異,於是終於可以各付了10塊美金進去。誰能告訴我?一直到現在我還不知道差別在哪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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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陽下的Bol

有觀光客也幹過這種事嗎?看著Bol一身沁涼暢快,我真的很羨慕。

「Can I jump?」

Bol有點嚇到的表情,「Yes!」(我看他根本也懶得理我吧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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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夫們把船開到湖中後都很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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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南亞第一大淡水湖的懷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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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三位小鬼頭船夫,非常熱血的洞里薩湖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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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傍晚,騎著租來的腳踏車自吳哥窟動物園返回旅館的路上,碰見路旁一群下班(或下課)後聚集踢藤球的年輕人,簡單的沙地,陸續有人脫下制服加入。我盡量保持著一個可以觀察到細膩腳法,但又不會破壞畫面和諧的距離,看得出神。如果可以一樣在下班後踢幾場還有陽光的藤球,應該也是很幸福的事吧。

一般聊到柬埔寨,都要從近代最黑暗的赤柬歷史開始聊起,就像自己2006年寫部落格時,還稍稍細數了柬埔寨近代的幾件慘事。現在回想起來像是可以直接忽略的東西,身在其中、直接感受歷史的人,都想著過去就讓它過去,只有局外人才興致地高昂拼命回顧。好在那個部落格的平台-星遊記後來垮了,我多餘的文字也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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炸香蕉!不要鬧了,不先買個兩袋回旅館嗑,怎麼對得起自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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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皮膚、講中文的背包客,常會抱怨著「為什麼到世界各地都要講英文?」其實沒辦法,歐美講洋文的白人就是這世界的天龍人,如果自許是個要走遍世界的旅人,就努力去適應,沒什麼大不了的。從另一個角度思考,神奇、充滿樂趣的東南亞,讓歐美背包客趨之若鶩,但通常都得度過繁複轉機、飛到暈頭轉向,對我們來說卻近在咫尺。想到這點,心裡是不是稍稍平衡了一點。

我不是一天到晚旅行的人,但從一位保持著旅行習慣,也持續用思考、寫作來反芻旅行的角度來看。固執著旅行一定要一些些冒險氣息的人,柬埔寨吳哥窟,十之八九會是一趟「可以簡單完成的好旅行」(連直飛班機都傳便便)

如果能親身體驗,實在是啊,一個很難不讓人深深愛上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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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末的傍晚,是吳哥窟最有趣的時候。老老少少、男男女女搭著各式的交通工具,到小吳哥的護城河旁野餐,邊聊天邊打情罵俏邊吃燒烤、炸香蕉。澳洲人,在皇家植物園看世界級的雪梨歌劇院;香港人,在尖沙嘴天星碼頭看世界級的維多利亞港;坐在我旁邊的柬埔寨人,看護城河的另一邊,也是世界級的建築,而且早在一千年前就是。

各式名為"Must go before you die"的列表中,總少不了吳哥窟。個人非常同意,可旅行是充滿主觀性的東西,要保證用短短幾天能創造掛掉之前會在腦海閃過的回憶,難度未免太高。放心,這不是攸關生死的體驗,我會用一個比較柔軟的方式說:

「Why not go before you die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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